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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来一周天气预报_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测分析报告

tamoadmin 2024-09-10 人已围观

简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

末来一周天气预报_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测分析报告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防护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和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第五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县(市)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培训,为其配备必要设备,并给予经费保障。第二章 防御规划与设施建设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风险评估结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利用本市地理系统信息资料,编制气象灾害防御系统规划和应急预案,并根据气象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气象灾害防御系统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易发区、趋势分析预测、防御标准、防御项目与措施、监测站(点)布局、防御设施建设及有关部门职责、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及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灾后恢复、重建措施等内容。

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测和预报、预警信息以及气象灾害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做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决定。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发生和受影响区域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气象灾害监测、气象灾害信息分析加工处理、气象灾害预报发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及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系统和预警标识设施的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建设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编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要设施装备建设,按有关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装备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象雷达、气象卫星综合应用、自动气象探测系统和闪电定位、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等气象灾害信息监测设施。第十条 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建设规划和气象灾害防御重要设施装备建设的调整、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三章 监测及预警、预报第十一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实施联合监测,并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

联合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报市人民审定。

联合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的气象、水情、雨情、灾情等信息。第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由气象部门牵头,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气象、应急、水利、规划和自然、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第十三条 各级气象台(站)监测到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应当立即报告本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台(站)报送的气象灾害信息汇总分析后,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对尚未完全核实的紧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应当边核实边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第十四条 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由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按职责分工统一发布;气象衍生灾害预报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统一的灾害性天气预警设施,在雷电、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示。

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天气预报就是应用大气变化的规律,根据当前及近期的天气形势,对某一地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天气状况进行预测。它是根据对卫星云图和天气图的分析,结合有关气象资料、地形和季节特点、群众经验等综合研究后作出的。如我国中央气象台的卫星云图,就是我国制造的"风云一号"气象卫星摄取的。利用卫星云图照片进行分析,能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天气预报就时效的长短通常分为三种:短期天气预报(2~3天)、中期天气预报(4~9天),长期天气预报(10~15天以上),中央电视台每天播放的主要是短期天气预报。

报告的天气类型具体如下:

晴:天空云量不足3成。

阴:天空云量占9成或以上。

雾:近地面空中浮游大量微小的水滴或冰晶,水平能见度下降到1公里以内,影响交通运输。

小雨:日降水量不足10毫米。

大雨:日降水量25.0-49.9毫米。

雷阵雨:忽下忽停并伴有电闪雷鸣的阵性降水。

冰雹:小雹核随着积雨云中激烈的垂直运动,反复上升凝结下降融化,成长为透明层相间的小冰块降落,

对农作物有影响。

冻雨:雨滴冻结在低于0℃的物体表面的地面上,又称雨淞(由雾滴冻结的,称雾淞),常坠断电线,使

路面结冰,影响通信、供电、交通等。

雨夹雪:近地面气温略高于0℃,湿雪或雨和雪同时下降。

小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不足2.5毫米。

中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2.6-4.9毫米。

大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达到或超过5.0毫米。

霜冻:温度低于0℃的地面和物体表面上有水汽凝结成白色结晶的是白霜,水汽含量少没结霜称黑霜对

农作物都有冻害,称霜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