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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台风路径最新消息_深圳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
tamoadmin 2024-10-08 人已围观
简介1.台风会来深圳吗2.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影响到高州吗3.台风什么时候登陆深圳4.深圳台风过后会涨水吗5.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这场台风将影响广东和福建的许多城市。有关台风的相关信息如下。暂时可以去广东。至于深圳附近的海滩,建议不要去了。下面是深圳的相关信息。停运列车中国铁路官方消息,受台风“白鹿”影响,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8月24日,深圳北站部分列车停运:深圳-上海D906次广州南~上海
1.台风会来深圳吗
2.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影响到高州吗
3.台风什么时候登陆深圳
4.深圳台风过后会涨水吗
5.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这场台风将影响广东和福建的许多城市。有关台风的相关信息如下。暂时可以去广东。至于深圳附近的海滩,建议不要去了。下面是深圳的相关信息。
停运列车
中国铁路官方消息,受台风“白鹿”影响,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8月24日,深圳北站部分列车停运:
深圳-上海D906次
广州南~上海虹桥D933/2次(经深圳北);
广州南~上海虹桥D937/6次(经深圳北);
珠海-上海虹桥D942/3/2次(经深圳北);
铁路部门提示,购买上述火车票的旅客,可在车票起售时间30日内(含当日)网上订购,无需换取纸质车票,可直接登录12306网站申请退票,免手续费;如已换取纸质车票,可选择就近火车站窗口办理退票,铁路部门免收手续费。
延误取消航班
最新路径
2010年8月23日20时,今年第11号台风“白鹿”的中心位于北纬19.7度、东经124.8度,位于台湾地区鹅銮鼻东南方约48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大约从深圳。
预计,“白鹿”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它将于8月24日中午前后向台湾地区岛东南沿海靠近并登陆,或者擦过台湾地区岛东南沿海后向福建、广东沿海靠近。将于8月24日夜间到8月25日上午在福建晋江到广东惠来一带再次登陆。
预报:23日20时至24日20时,南海东北部、巴士海峡、台湾地区海峡、台湾地区以东洋面、东海南部、钓鱼岛附近海域、台湾地区岛沿海、福建省和广东省东部沿海将有6-8级大风。部分海域或地区风力可达9-10级,“白鹿”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或地区风力可达11-13级,阵风。
预报:23日20时至24日20时,台湾地区岛大部有大雨,台湾地区岛东部和南部有暴雨或特大暴雨(250-400毫米)。
雨水天气深圳市易积水点分布
台风会来深圳吗
台风没有登录深圳,不过深圳受到了影响。
2023年第9号台风“苏拉”已于9月2日03时30分以强台风级在珠海市金湾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50百帕。登陆后沿海岸线向西南方向移动,强度减弱,继续远离深圳市。深圳市的10级阵风将持续至5时前后,2日白天仍有间歇性降雨。
深圳市气象台2023年09月02日06时00分将分区暴雨红色和分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级为**,降级后全市为暴雨**预警信号。此前,根据目前降雨情况,结合深圳市地质环境条件,市规划和自然局与市气象局对我市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
台风的介绍
台风属于热带气旋的一种,热带气旋是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的低压涡旋,是一种强大而深厚的热带天气系统。我国把南海与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按其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大小划分为6个等级,其中中心附近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统称为台风。
广义上而言,台风这个词并非一种热带气旋强度。将中心持续风速每秒17.2米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包括世界气象组织定义中的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均称台风。在非正式场合,台风甚至直接泛指热带气旋本身。当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的强度,便给予其名称,名称由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的14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影响到高州吗
台风来深圳的几率较低。
台风是热带洋面上的大气涡旋,其形成、移动和减弱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海洋表面温度、湿度、气压、科氏力等。因此,台风不来深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首先,深圳位于南海北部,距离台风的生成区域较远,因此台风直接影响到深圳的概率较低。其次,深圳地处内陆,与海洋的交流相对较少,海洋的扰动对深圳的影响也较小。另外,深圳地处低纬度地区,气候相对较为温和,台风在该地区的能量消耗较大,因此很难形成或维持。
最后,由于深圳沿海地区地势较为平坦,没有明显的山脉或障碍物阻挡台风的路径,因此台风在向内陆移动的过程中可能会逐渐减弱或消散。
台风的危害:
台风常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给人类带来灾害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益处。台风给人类送来了丰沛的淡水,对改善淡水供应和生态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台风还使世界各地冷热保持相对均衡。
赤道地区气候炎热,若不是台风驱散这些热量,热带会更热,寒带会更冷,温带也会从地球上消失。“台风”一词,一说是由广东话“大风”演变而来,另一说是由闽南话“风台”演变而来。
根据世界气象组织的定义,中心风力一般达到十二级以上、风速达到每秒32.7米的热带气旋均可称为台风(或飓风)。当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的强度,便给予其具体名称。名称由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的14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台风什么时候登陆深圳
首先,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是一个网站,并不能影响到高州。
根据你的问题,你的问题可能是:
目前台风会不会影响到高州?
①目前2017年5月23日没有台风(≥18m/s的热带气旋)在西北太平洋及南海活动,因此是不可能有影响的。
②虽无台风影响,但也会有飑线影响。虽然持续时间短,但威力较强,也要注意防御。(高州气象台预报:预计24日将有一次大雨局部暴雨的降水过程,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深圳台风过后会涨水吗
台风苏拉于9月1日登陆深圳。
8月31日上午9时,2023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已进入深圳500公里防区。预计“苏拉”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广东中东部一带沿海靠近,将于9月1日下午至2日早晨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在汕尾市陆丰市到香港一带沿海登陆。
也有可能在广东东部近岸海面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台风中心距深圳小于50公里,从东面正面袭击深圳概率大。气象专家表示,“苏拉”强度强、个头小、路径复杂,致灾风险高,如果台风直接在深圳东部或香港登陆,叠加天文高潮,可能是2018年“山竹”之后对深圳风雨浪潮影响最严重的台风。
预计1日上午起风力开始逐渐加大,1日下午~2日深圳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以及最大14~16级阵风,累计雨量250~400毫米。深圳(含深汕)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已生效,深汕31日10时、深圳18时将升级为台风**预警,深圳可能在31日夜间到1日凌晨升级为台风橙色预警,1日中午前后升级为台风红色预警。
台风来了如何避险?
1、尽量不要外出。
2、如果在外面,千万不要在临时建筑物、广告牌、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避雨。
3、如果你是开车的话,则应立即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或隐蔽处。
4、如果你住在帐篷里,则应立即收起帐篷,到坚固结实的房屋中避风。
5、如果你在水面上(如游泳),则应立即上岸避风避雨。
6、如果你已经在结实的房屋里,则应小心关好窗户,在窗玻璃上用胶布贴成“米”字图形,以防窗玻璃破碎。
7、如台风加上打雷,则要取防雷措施。
8、台风过后需要注意环境卫生,注意食物、水的安全。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台风过后,深圳可能会出现涨水的情况。涨水的程度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台风的位置、强度、移动路径、速度,以及深圳的地理特征、排水系统等。
如果台风在深圳附近登陆或以较慢的速度移动,可能会带来大量的降雨,超过城市的排水系统的处理能力,从而导致地面积水。此外,如果台风的风速很大,可能会对城市的排水系统造成损害,进一步加剧涨水的情况。
为了应对可能的涨水,深圳市可能会取一些措施,如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增强防洪设施的建设,以及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等。同时,市民也应该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在强降雨期间外出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在深圳,建议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当地发布的防台风指引,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管辖区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市气象局(台)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是本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共14类,包括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雨大风、强季风、冰雹、灰霾、森林火险、干旱、地质灾害、雷电、道路结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及防御措施组成(见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均包括本级别以及低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
第四条市气象局(台)负责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依法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加强气象灾害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台)统一发布、更新和解除,但地质灾害预警信号由市规划和自然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主体应当根据影响区域、程度等情况,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更新和解除精细化到具体的区、街道和近海海域,并及时向市、区应急指挥、灾害防御和救助机构通报。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中文、英文双语形式发布。
第六条本市广播、电视和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局(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十五分钟内向公众传播,并按照规定的频次传播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畅通、准确、及时。
本市广播、电视、有关通信运营企业、网络以及“深圳发布”“i深圳”等新媒体在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市气象局(台)发布的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完整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预警内容和防御措施,并标明市气象局(台)的名称和发布时间。
第七条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管和综合执法、口岸、海事等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根据本部门职能制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取多种方式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拓宽传播渠道,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
第八条市、区人民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响应,取有效措施,积极防御,避免、减轻灾害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隐瞒、谎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或者未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局(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使用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向公众发布或者传播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未按照要求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第十一条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为本规定附件,市气象局(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对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