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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最新大气污染预警_沧州大气污染预警解除了吗

tamoadmin 2024-10-09 人已围观

简介1.沧州汽车落户排放标准要求国几?2.12月14河北污染天气限行最新消息3.沧州的未来怎么建设?4.沧州2015年12分车辆单双号限行外地车怎么实施目前河北大部分城市都在限行,唐山市现在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河北省各市的限行措施和规定汇总如下,供你参考(没有提到的城市,比如衡水市,就是没有实施限行措施)。也请你留意所在城市的最新限行通知。石家庄接石家庄市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

1.沧州汽车落户排放标准要求国几?

2.12月14河北污染天气限行最新消息

3.沧州的未来怎么建设?

4.沧州2015年12分车辆单双号限行外地车怎么实施

沧州最新大气污染预警_沧州大气污染预警解除了吗

目前河北大部分城市都在限行,唐山市现在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河北省各市的限行措施和规定汇总如下,供你参考(没有提到的城市,比如衡水市,就是没有实施限行措施)。也请你留意所在城市的最新限行通知。

石家庄

接石家庄市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15日)早7:00至晚8:00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 石家庄市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从明天早7点开始,所有黄牌货车(除民生保障车外)一律不准进入三环(含)以内通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四天(1月14日-1月17日)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预计1月14日开始,邢台市将持续重度以上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月1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5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4次以上洒水频次。

⑥矿山开、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

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停产。

部分重点企业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3日

沧州

按照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8年1月12日起,沧州市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月1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

二、禁限行区域

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号牌(冀J,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1月12日7时-20时限单号,1月13日7时-20时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邯郸

关于邯郸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号牌轮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市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7〕10号)要求,邯郸市自1月15日起,对机动车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实施同步轮换,即周一限5和0,周二限1和6,周三限2和7,周四限3和8,周五限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日不限行。限行范围、限行车型不变。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10日

限行范围为:

(一)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城区范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外埠车辆(邯郸本地驾驶员驾驶的除外),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唐山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唐山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秦皇岛

(限行时间、限行区域有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秦气防领办[2017]95号),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1月1日至7日继续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三、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山东堡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滨海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海宁路与新河路交叉口至与剑南路交叉口路段(不含)以南、剑南路(不含)以南——剑秋路(不含)以东、西海滩路与剑秋路交叉口(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西、文昌路(不含)以北、祁连山路(不含)以东、黑龙江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核发正式号牌的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代步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携单位公函及相关证件,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原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被电子警察抓拍。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决定。

张家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推进市委、市《关于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及配套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按照张家口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强化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对机动车取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原文详见文末链接)。根据《通告》要求,自2018年1月8日起,决定对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取的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其中:桥西区平门大街,桥东区五一东大街林园路至张承高速五一路收费站段,胜利路东环快速路至南环快速路段不在限行之列。

限行时间

2018年1月8日7时至2018年3月31日20时(不含节日),每日7时至20时。

限行措施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含临时号牌)。

2、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制式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3、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予以100元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3小时(3小时内司机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保定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研究决定,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保定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18年1月8日开始实施。

廊坊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号。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依次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照数字“0”管理。

限行范围: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注:纯电动汽车不限行,外地车辆,临时牌照车辆(临牌限行尾号以末尾数字为准)也须遵守限行规定。如有最新关于限行的消息,以消息为准。

沧州汽车落户排放标准要求国几?

时间: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沧州不限号。

一、沧州禁限行时间?

2019年9月24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日)。限行号牌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沧州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307国道(海河路)、经八路、北绕城(渤海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扩展资料: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下列应急响应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排;

(二)规定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

沧州市人民-沧州市人民 关于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2个尾

12月14河北污染天气限行最新消息

截至2019年9月,沧州汽车落户排放标准要求国六。

根据河北省《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第二条? 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其中I型试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本省内在用的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

第三条? 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三十日内仍可办理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规定:

第四条?严控机动车船污染。严管大型车辆和船舶,科学实施中心城区及县城建城区过境黄牌货车绕行措施,降低过境大型货车流量,减少污染;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严查不达标油品和不达标车辆,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步伐,2017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60%。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平台-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沧州的未来怎么建设?

最近河北等地都出现了不少天气污染的情况,天气污染的预警级别已经快要到顶啦!至此,河北各个地方都开始限行,限行消息有可以能是一两天这样的变换,最近大家出门一定要好好关注最新的限行消息,可不要被罚款啦!

按照2018年12月10日《沧州市人民关于重污染天气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的通告》(沧政告[2018]50号

)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每日24小时。(含节日)

限行区域: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车辆种类: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

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根据沧州市、东光县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起,我县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起,每日24小时(含节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区域为城区惠源路(不含)、致远大街(不含)、观州路(不含)、普照大街(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12月13日限双号,12月14日限单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东光交警提醒:

2018年12月11日限行机动车尾号3和8,2018年12月12日限行机动车尾号4和9。

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开始,每日24小时(含节日)与沧州市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且外地车号也限行!

河北省大气办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同时严禁实行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通知提出,今年秋冬季以来,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河北省多地扩散条件不利,重污染天气频发多发。经与河北省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2月11日至31日,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将出现两到三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为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河北省大气办提出,各地要按照《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等要求,强化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

同时,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启动条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状况,着力在治本攻坚、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

严禁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作为长期减排手段,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河北省大气办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不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单粗暴实行“一刀切”等严重影响民生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沧州2015年12分车辆单双号限行外地车怎么实施

御河西路、会展道、纬三东路、育红路、经九路

运河区为小屯、大季屯、大和庄、许官屯、大金庄、五七新村、代家园、王官屯8个村庄

新华区为三里庄、蔡庄子、王希鲁、王御史4个村庄

另外一个村不知道是哪里

■“一主两辅多颗星”的美好蓝图

以城区改造为主,以沧州新区和黄骅新城建设为辅,周边县城如同星星般交相辉映,是沧州市三年大变样整体规划的美好蓝图。

作为“十大国庆献礼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狮城公园、沧州体育馆的兴建与应用加快了城区改造的进程。与此同时,沧州新区和黄骅新城的开发建设也在同步进行。永安大道、大道、御河西路、高铁路等“三纵六横”路网建设,以及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等管网建设全面启动,正式拉开了沧州新区建设的框架。为顺应综合大港建设和产业集聚的需要,规划面积为100万平方公里的黄骅新城也全面拉开建设序幕,而黄骅港的蓬勃发展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渤海之滨必将崛起一座具有现代气息的新兴港口城市。

为推进县域城市化进程,沧州市正在全面落实“十个一工程”,即建设改造一个城中村、一条景观街、一个公园、一个广场、一个三星级酒店、一个大型商场、一个大型超市、一个污水处理厂、一个垃圾处理场和一个标志性建筑。

■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城市建设基础差、底子薄,一度成为阻碍沧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沧州市共投资142亿元用于城建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电力管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及消防栓等城市重要基础工程系统,都将随着城市血脉的循环变得更加畅通。

去年以来,沧州市对25条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市出入口、重要节点周边景观环境,进行了绿化、硬化、亮化,目前已经完成了12条主次干道的建设任务,对67条小街小巷进行了改造。截至目前,沧州市新建供水管网46.06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达100%;新建集中供热管网33公里,新增集中供热和改造面积677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65%;铺设燃气管网69公里,市区燃气普及率较早实现100%。今年,沧州市还将新建一座汽车加气站、18座垃圾处理站、10座消防站,并在广场、公园等城市避灾场所建设公共饮水等救生设施。

■新增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

随着对水污染、大气污染、重污染产业、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整治,沧州市的城市环境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去年,沧州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21天,今年截至5月底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再创历史新高,为141天。

沧州市在重拳治理的同时,还加大了绿化建设,先后开工建设了通翔杂技园、名人植物园,实施了清池大道、黄河西路、大道、迎宾大道、浮阳大道等道路绿地建设工程,进行了迎宾大道、南互通等城市出入口景观建设,对人民公园南门、西门和南湖广场也进行了改造。两年来,沧州市新增和改建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去年的4.88平方米增至5.47平方米。

■运河景观带引领城区风貌

南北贯穿的京杭大运河,无疑是沧州市区最独特的风景,但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跨越运河两侧,运河从城外河变为城中河,并且由于河水断流、漕运功能消失,导致运河及周边环境不尽如人意。此次三年大变样活动中,沧州市将重点打造运河沿线景观带,将其建设成“城市生态走廊和市民生活休闲空间”。按照规划设计,未来的运河区域从北至南依次为郊野公园、居住和产业区、休闲居住区、商业文化服务区和主题公园生态居住区,传统的运河文化将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交相辉映、融为一体。

与运河景观带同时进行的还有迎宾大道景观带,而除了“两带”工程,沧州市还推出了通翔杂技园、名人植物园和狮城公园的“三园”建设,体育馆和展览馆的“两馆”建设,以及津狮贻成和阿尔卡迪亚两个五星级国际大酒店的“两店”建设。与此同时,渤海大剧院、沧州博物馆和图书馆的建设也在积极谋划中。这些工程竣工后,都将成为沧州城区亮丽的风景。

沧州限号公告: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于12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尽快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

二、中小学、幼儿园要减少户外运动。

三、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四、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五、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六、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渣土车一律停运;商砼企业一律停止原材料进出场地;料场一律停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七、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清扫保洁频次。

应急响应期间,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2015年12月17日